又有两个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发布了!
昨天云南、青海两个省市公布了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两地春季网报时间分别为5月18日9:00和6月9日,这里就以云南为例子,公告原文内容链接将放在文末。
(一)申请对象
1. 户籍在云南省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 持有云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 云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4. 持有云南省公安机构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
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云南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省申请人相同;
5. 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6. 以上人员年龄均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六)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七)云南省2016年前(含2016年)入学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直接认定:
1. 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
2. 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3. 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
其他情况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二、报名流程
(一)网上申报
1. 报名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 网报时间
春季:5月18日9:00至7月31日17:00(5月21日至6月6日网站维护,网站访问功能关闭,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公告)。
秋季:9月11日9:00至9月30日17:00(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公告)。
具体网报时间以各地认定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3. 认定机构
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州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申报时应按提示选择认定机构相应现场确认点。
(二)现场确认
1.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2020届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环节等事项,可由毕业生所在学校与属地认定机构协商确定。
2. 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报上传相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证书领取时间,请查阅各地认定机构发布的相关通知。
这两个省份还没开启网报网站,请考生们耐心等待,在此期间可以先把所需材料准备好。
云南省教师认定公告原文链接:
https://jyt.yn.gov.cn/web/fada9b8aa1794bc99629d553c96fbe97/e103c6b25412478cbb582b7ce07bc9f7.html
青海省教师认定公告原文链接:
http://jyt.qinghai.gov.cn/gk/tzgg/202005/t20200511_33695.html